邝海炎
黄维樑的《从〈文心雕龙〉到〈人间词话〉》一书,狠怼王国维《人间词话》里的“印象式批评”,其西方学术训练养成的结构能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但后来读他的东西多了,发现了问题。他推崇的主要是3个人:钱钟书、夏志清、余光中,汇集成这本《大师风雅:钱钟书、夏志清、余光中的作品和生活》。
向偶像学什么呢?用他自己的话说,“三位都是博雅之士,就其突出之处,简而言之,则钱博学,夏卓识,余壮采”。他的“学习成绩”怎样呢?我们可以检验一下。
壮采70分,博学60分
先看壮采。余光中有没有壮采?我在《壮丽余光中乎?》一文中已论述过,将“比、兴和象征”这些诗歌常用的修辞法大量运用在散文上,确实是余光中的拿手好戏,但这只是“丽”。“壮”则与人格有关,余氏还是缺自省这口仙气,所以“丽则有之,壮则差了点”。在“丽”“采”上,黄维樑学余还是可以的,能打70分。他说余光中是20世纪中国诗文双璧的大作家,“五彩笔”挥洒结晶为余氏五卷书,文采确实还可以。
再说博学。钱钟书是中国天字第一号读书种子,黄赞钱倒不掉份儿。对于一般文学研究滥用西方术语的现象,钱钟书曾引用了一句德国哲学家批评英国哲学家的话,“专业术语搬来搬去,所作研究原封不动”作批评,黄维樑想到哈佛教授布什的话:“文学批评不是科学,无论你怎样振振有词地说,也不可能把它变成科学。”能举类似道理的话来奥援钱钟书,黄维樑的博学也算及格了,但也仅仅是及格60分而已。作为留学过美国的文学研究者,黄维樑居然没乘胜开出与约翰逊、伍尔夫、布鲁姆类似的精彩观点,实在也不够渊博。
最后说一下“卓识”。黄维樑佩服夏志清的“卓识”,夏在最负盛名的《中国现代小说史》里抬高了钱钟书、张爱玲、沈从文的地位无疑是最大卓识。为什么夏能“大成”?黄确实看出了名堂——夏志清虽然博通各种西方文学理论,但却不依赖于理论,而是靠常识来判断。例证有,夏氏论及鲁迅的《孔乙己》时,说这是“一个破落书生沦为小偷的简单而动人的故事”;说张爱玲“写的是个变动的社会,生活在变,思想在变,行为在变,所不变者只是每个人的自私和偶然表现出来足以补救自私的同情心而已”;论及钱钟书,“《围城》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间的无法沟通的小说。”
黄维樑确实看到了夏志清的“卓识”及其功夫方法,但他学到了吗?恐怕不尽如人意。上面说了,黄维樑因为渊博不够而错失了与约翰逊、伍尔夫、布鲁姆类似的精彩观点。广度的不够,同样影响了深度的掘进。
“普通常识”指什么?
为什么“普通常识”在文学评论中有如此威力?黄维樑没有细想,但西方文论家们早有精到思考。
英国文豪约翰逊在《格雷传》里说了一句话:“能与普通读者的意见不谋而合,在我是高兴的事;因为,在评定诗歌荣誉的权利时,尽管高雅的敏感和学术的教条也起作用,但最终说来应该根据那未受文学偏见污损的普通读者的常识。”
这段话后来被20世纪著名女作家伍尔夫引用到了《普通读者》一书里,并给出了“普通读者”的定义:普通读者不同于批评家和学者,他受教育程度较低,也没有过人的天资。他读书是为了消遣,而不是为了传授知识或纠正他人的看法。
而在哈罗德·布鲁姆的《西方正典》中,约翰逊是唯一入选经典作家的批评家。约翰逊提供了布鲁姆进行文学批评所需要的一切标准:智慧性、创造性、文学性、个性等,尤其是“某种使学识转化为直觉的力量”。
钱钟书在《管锥编》里提到过约翰逊对作家的一项观察:“观诗文有恃显微镜者,精细而不睹结构行布之全;有藉望远镜者,目穷千里而失之眉睫之前。”言外之意是,约翰逊本人在考察对象、评判文艺之前,手上既有显微镜,又有望远镜,双管齐下,他不是那么容易被批倒的。
上世纪80年代,中国也出现一股理论热。英国文学研究专家王佐良感叹道:在各种理论之风不断吹拂的当前,回到约翰逊的常理观是需要理论上的勇气的。这常理不是纯凭印象,而是掺和着人生经验和创作甘苦,掺和着每个人的道德感和历史观。他在《英国散文的流变》一书中总结了约翰逊的散文风格:1.下笔时着眼普通读者,不用术语,宁用普通说法。2.能使原本是生硬的形式出之以自然,使人忘了他是在“做文章”。3.常有奇笔,句式虽是板重的,思想却是新鲜的。4.这风格的最后力量不在文字,而在文字下面的人生经验。
从约翰逊到伍尔夫、布鲁姆、钱钟书、王佐良,对普通常识的理解尽管有不小偏差,但还是有公约数——文学批评应该有一定的文学性,这文学性主要表现为评论语言的自然和均衡。
“卓识”最低,50分
可黄维樑恰恰没有意识到自然和均衡。
比如,黄言及余光中,居然拿出一段汪曾祺的话和余光中的话作比较。
汪文是——“我事写作,原因无他:从小到大,数学不佳。考入大学,成天泡茶,读中文系,看书很杂。偶写诗文,幸蒙刊发,百无一用,乃成作家。”
余文是——“我写作,是迫不得已,就像打喷嚏,却凭空喷出了彩霞;又像是咳嗽,不得不咳,索性咳成了音乐。”
黄的比较结论是:“两则说法的意趣不同:A则是‘偶然写作后来发展成作家’说,态度低调幽默;B则的理论近于韩愈的‘不得其平则鸣’说,写作是不得不然,且奋力求美,说法别致。说到文采,B则显然优胜,因为它有新颖的比喻。”
我看了真是想喷饭。有比喻就一定好吗?都说余光中的散文密度大,所谓“密度大”,在我看来,他的“密度”只是将“比、兴和象征”这些诗歌常用的修辞法大量运用在散文上。这些修辞法确实能使散文增色增彩,提升现代汉语的力度和弹性。但过度注意散文的密度、弹性、力度,企图把语言的力量提高到顶点,是否过于“用力”,从而忽视了语言的自然性和均衡性,以致形成语言过分膨胀的病态?珠玉满眼,掩盖了国色天香。文章内涵韵味,也被花哨语言破坏不少。拿余光中上面的比喻来说,打喷嚏、咳嗽只是普通的病理反应,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你说写作像它们,就给人一种“写作对于我余某来说很容易”的感觉,你这让那些苦心经营文字的杜甫们情何以堪?让不断修改乐谱、精益求精的贝多芬们情何以堪?即使天才如李白、莫扎特,也苦练过技法,随意打一个喷嚏都能“喷出了彩霞”,随意咳一声都能“咳成了音乐”。可事实却是,余写作也要痛苦经营的,一天写字不到2000字。
再来看汪曾祺的自述,表面上看是没什么文采,但他把人生中沉重无奈的负担用自嘲卸了下来,顺波沉浮,豁亮达观。
鲁迅有名句:“我的家门前有两棵枣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重复是为了表达人生的乏味,汪曾祺打油诗的平淡也是表达人生的乏味。
平淡乏味的打油诗是不如比喻吸引眼球,但从“包孕尽可能稠密的内涵”来看,汪曾祺远胜余光中。而且,汪曾祺的写法是以“小点缀”的苍白乏味来抗议日子里的“瞎折腾”,就好像在报纸开天窗一样,是很有智慧和胆略的。
黄维樑没能理解这些。但这不是汪曾祺的作品缺失,而是黄维樑作为评论者的素养缺失。黄维樑的文采观偏离了普通常识,没有注意语言的自然和均衡,他学夏志清的卓识,只得了50分,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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